股指期货交割日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,是合约约定的最后交易日(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,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)。
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,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。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,买卖双方必须平仓(解除合约)或交割(现金结算)。
就期货合约而言,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。商品期货交易中,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,若不自行平仓,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投资者自行承担;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,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,并进入交割程序,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与资格。
股指期货的交割:
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。交割地点为各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。交割方式有交易时间内约定价格互平某些期货合约,并在场外完成交割;或者在进入交割时间后进行交割。
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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